行政处罚 · 决定书信息
浏阳市喜洋红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林罚决字(2026)第02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
行政处罚基本信息
- 发文字号
- 浏林罚决字(2026)第0210号
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
违法行为类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
违法事实
你(单位)未经浏阳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2026年3月在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(农大村)石上河下冲反背山山场非法毁坏林地面积4464平方米,毁坏林木433株,计材积15.1563立方米,计蓄积25.8730立方米,林木价值4547元。
处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《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(湘林法(2025)4号分则序号3中严重情形档次中的一般裁量阶次的规定。
处罚结果
1.行政罚款18188元。
罚款金额1.8188 万元
决定书正文
处罚主体名称:浏阳市喜洋红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
决定处罚文号:浏林罚决字(2026)第0210号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《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(湘林法(2025)4号分则序号3中严重情形档次中的一般裁量阶次的规定。
违法行为类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
处罚事由:你(单位)未经浏阳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2026年3月在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(农大村)石上河下冲反背山山场非法毁坏林地面积4464平方米,毁坏林木433株,计材积15.1563立方米,计蓄积25.8730立方米,林木价值4547元。
处罚结果:1.行政罚款18188元。
处罚决定日期:2026-10-10
处罚金额:18188.00
处罚机关:浏阳市林业局
决定处罚文号:浏林罚决字(2026)第0210号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《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(湘林法(2025)4号分则序号3中严重情形档次中的一般裁量阶次的规定。
违法行为类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
处罚事由:你(单位)未经浏阳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2026年3月在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(农大村)石上河下冲反背山山场非法毁坏林地面积4464平方米,毁坏林木433株,计材积15.1563立方米,计蓄积25.8730立方米,林木价值4547元。
处罚结果:1.行政罚款18188元。
处罚决定日期:2026-10-10
处罚金额:18188.00
处罚机关:浏阳市林业局

